2024年,市司法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立市”全市重大战略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生态环保工作总体部署,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审核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3件。其中,市委市政府文件1件:《XX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XX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意见》《XX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均按规定程序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二、加强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落实XX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12348XX法网和热线解答群众生态环境维权损害法律咨询20余人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法律途径维权,以避免出现大规模上访现象的发生;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大厅接待生态环境维权群众法律咨询3次;目前还没有群众提出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
---此处隐藏1993字,下载后查看---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印发《关于印发〈XX市2024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本司发〔2024〕1号),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XX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开创“零延迟”行政执法回访模式。采取“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对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局、市生态局等九个部门开展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向企业发放《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第一时间从依法履职、执法行为、为民服务、执法效果、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征集企业对执法单位日常执法行为的评价,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组织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推动全面实现各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共计梳理行政执法事项13281项,其中行政处罚8878项、行政许可1531项、行政强制496项、行政征收征用55项、行政检查782项、行政确认464项、行政给付138项、行政裁决41项和其他行政权力986项。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将调整后的清单统一在XX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使行政执法事项更加透明清晰、方便查询。动态监管自由裁量权基准。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简政放权情况,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关于印发〈严格落实“一基准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司发〔2024〕21号),在去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的基础上,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本系统适用“一基准四清单”制度情况自查自清,结合自查自清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对“一基准四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和动态调整。全市24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共制定自由裁量权条文数量2252项,自由裁量权事项数量总计2675项;19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发了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共1324项。2024年1-9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四张清单”内容,全市不予处罚案件总计8461件,免予处罚案件总计18750件,从轻处罚案件总计129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总计7件,减免罚款金额总计395.976万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全市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梳理汇总全市考试情况,对补考不及格人员及违纪人员进行全市通报。全市共568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成绩及格469人,考试及格率82.6%,同比提高10.3%;成绩不及格73人,考试不及格率12.9%。
九、深入开展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
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进行统一部署,提出“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节能减排等与‘生态立市’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关于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并在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中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同时,通过普法责任制清单,推动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为在全社会形成倡导绿色发展、追求文明卫生的浓厚法治氛围,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XX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立足自身职能,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地方立法,做实相关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的全过程监督,加大涉环保案件的调解力度,联动发挥公证、律师等法律专业力量作用。持续深化普法宣传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