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线索的方法与规律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树立案件查处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练就审计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本领,首先要从主观上树立案件意识。例如在对某单位审计时,财务办公室有3保险柜,其中有怀起眼的比较老旧的保险柜,该单位解释说此保险柜基本不用,只放了些管理此保险柜的人的私人物品和旧的不用的单据,而恰好此人当天因家里有事请假了,但审计组长要求被审计单位立即通知当事人到位或派人取来保险柜钥匙,结果经现场盘点发现了该当事人贪污和挪用公款的严重问题。我国宪法、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进一步强调了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发现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并严肃整改问责。既明确了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审计人员应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基础上,突出案件查处意识,奠定思想基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调动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严格执法,敢于碰硬。

(二)培养职业敏感性,严谨细致抓线索。审计职业敏感度是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习惯,职业敏感度越强的人越善于从珠丝马迹中发现被审计对象比较隐蔽的问题。审计人员要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善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的解释要从多个角度来印证,不断拓展思路,严谨细致、精心筛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和疑点,从而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审计人员应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软件的应用,加大对各类审计案例的剖析研讨等多种方式方法和渠道,有效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在错综复杂的资金往来和业务环境中,善于从财务分析、综合分析中发现问题。有些账目表面上看很清楚,没什么差错,但要注意看它的资金运作模式、管理方式,是否被转移挪用,是否有异常交易,并从中查找案件线索。例如在对某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组发现“三公”经费都没有超预算,而其下属单位培训中心却有大量培训发票来源于同一旅行社,审计人员敏感警觉到可能存在公款旅游问题,经过深入调查询问查账取证,最终查实该单位以举办培训班的名义,通过该旅行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并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案件。

(三)提高审计胜任能力,依法科学一查到底。“打铁先得自身硬”,要提高案件线索发现和查处力度,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审计职业胜任能力,提升政策法律水平,遵循审计工作的客观规律,将审计方法、手段和审计技巧有机结合,有效提高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查处能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工作涉及的事项越来越复杂,各种案件线索越来越隐蔽,审计人员专业技能高低是能否发现问题的基础,因此要发现和抓住案件线索,审计人员除了要突出案件意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职业敏感性外,还应具备过硬的审计专业技能,熟悉政策法规、精通审计业务,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既要熟悉审计、会计、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和高度的综合判断力。一方面抓紧线索疑点,全面了解核实情况,搞清来龙去脉,查深查透;另一方面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取证,取证的对象和范围不仅限于被审计单位和财务资料,还要进一步向关联单位和事项延伸,通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等进行纵横对比分析,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疑点筛查精准性。特别是对那些若隐若现的线索,更要始终保持坚强的毅力和韧性,锲而不舍,一查到底。

二、采用发现案件线索的有效方法

(一)从突击盘点库存现金入手。如果突击盘点库存现金工作安排周密、行动迅速,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审计行动前一定要绝对保密,必要时,在审计组内部也要控制知晓范围。审计人员事前要做足功课,观察确认保险柜有几个、放置地方有几处,无论是否存放现金都应盘点。盘点时,首先要在审计人员监督下,由出纳将保险柜中所有物品,哪怕是一个废纸片、旧钥匙等等看似无关紧要、不是现金的东西,都必须拿出来,集中放在提前清理干净的审计人员视线范围内的台面上。审计人员务必要检查保险柜内部是否彻底清空,确认空无一物后,对从保险柜中取出的所有物品逐一清点、分类记录后,放回保险柜,同时将填写的现金盘点表和其它物品登记表,与现金日记账、总账进行核对。一是要关注账实不符情况,如不符,务必要查清原因;二是要特别关注银行票据序号连接、作废票据、销户票据情况,案件线索往往是从这些地方发现的;三是要关注银行存单、存折、储蓄卡、信用卡、金融保险产品协议、借款单、白条等非现金资料。很可能就会发现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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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的审计经验表明,案件线索发生一般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单纯从被审计单位的正规账簿、财务报表等资料的表面上是不易发现明显问题的,其规律大多是将问题转移、分散或隐藏在账外账、小金库、下属单位、分支机构、业务关联单位等。因此,审计人员首先要弄清楚业务怎么循环,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分析评估主要风险点,接着再查资金到哪去了,这样逐步积累经验,就能探寻出一些规律。

(一)强化审计广度和深度,减少监督“空白点”。审计对象如果长期脱离审计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因此,要以真实性为基础,对审计内容进行全面审计。严格遵循审计工作规律,遵照审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按照各项审计工作方案,坚持纵向到底,循着资金流向走,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追踪到个人,注意搜集分析权力集中的公职人员本人和家属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信息,抓住利益相关方的不正常关联关系,将顺查与逆查相结合,深入挖掘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突出关注重点内容,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审计监督。钱多、权大、管理乱、监督少是违法违纪问题滋生的土壤。在审计过程中,要着重关注三个重点:即重点问题、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对重点问题着重关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异常现象,重点关注项目或资金审批、违规招投标和转分包、货物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权力集中环节,尤其是被审计的账外账、小金库、预算外资金收支等;对重点部门,除着重关注单位内部涉及资金的调度、分配、使用的相关部门外,还要特别留心单位外部与单位资金收支往来密切、利益关系紧密者,如业务关联单位等;对重点人员则着重关注重点部门中具有一定权力的领导人员和经办人员,重点剖析主要决策领导、主管经办审批等关键岗位公职人员乱作为、不作为的真实目的,对实名信访举报、引发群众上访事件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落实责任。通过对经济事项的对比分析和调查研究,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做到内查外调,拓展发现案件线索的信息渠道。当前,经济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大都具有隐蔽性、群众性、多变性、跨区域性等特点,如果仅仅局限于被审计单位内部单打一,要想发现大的案件线索是比较困难的。审计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审计手段,借助大数据分析,根据已经发现的疑点和线索,内查外调,全线出击,以期取得突破。在审计中,除了通过被审计单位人员座谈会、内审、纪检、监察等形式了解情况、寻找线索外,还应积极拓宽获取被审计单位情况的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尽可能多地接触相关人员,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获取更细致全面的信息。要关注违规操作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四)善于把握案件移送的策略,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审计成果。由于审计机关受到职能和手段的限制,无法查深查全查透所有疑点,可以将审计对案件线索的取证资料、移送意见,及时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进一步查处,以免贻误战机,同时要注意保密,防止涉案嫌疑人畏罪潜逃,给案件处理造成困难。也可采取与纪检、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办案,借助于它们特有的职能和手段,查实查深查透更多违法问题,从而扩大深化审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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