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虽然积极参与各类政治理论学习,但对一些重要思想和理论的领悟还不够深刻。如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对其中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未能充分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研究,导致在指导研究室工作时,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不够紧密,在制定调研课题等方面,未能更好地体现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影响了调研成果的质量和对政协工作的有效推动。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舆论环境时,对一些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问题的洞察力不够。例如,在网络信息传播迅速的当下,对于个别涉及政协工作的不实信息或不当言论,未能及时察觉并进行有效引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在社会舆论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也反映出自身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足。三是贯彻落实存在差距。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时,有时存在打折扣的情况。如在协调机关各线工作推进政协年度重点工作时,部分工作未能按照预定计划和高标准完成,在推动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等相关工作的协同发展方面,存在协调不够顺畅、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导致整体工作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体现出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够纯粹。在工作中,有时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未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如在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时,面对一些预算调整的申请,有时会因人情关系等因素,未能严格按照党性原则和财务制度进行审核,导致个别项目的预算管理不够规范,影响了机关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也反映出自身在党性修养方面还需进一步提纯。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对一些党规党纪的执行存在宽松软的情况。例如,在分管调研科时,虽然强调了工作纪律,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同志存在迟到早退等现象,而自己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严肃处理,导致工作纪律有所松懈,影响了团队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也说明自身在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廉洁自律意识需加强。在一些工作交往中,虽然能够遵守廉洁规定,但在细节方面还不够注意。比如在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时,接受过一些正常工作餐之外的简单招待,虽然未涉及违规违纪,但也反映出自身在廉洁用权方面的警惕性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将党的纪律内化为更加自觉的言行准则。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面对一些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担当的勇气。如在推动调研科开展关于教育科技卫生体育领域的深度调研时,由于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担心调研工作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导致在工作推进上不够积极主动,未能充分发挥调研科在为政协履职提供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影响了政协在相关领域建言献策的质量和针对性。二是创新思维不足。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研究室的工作为例,在制定政协年度调研计划和撰写调研报告时,多数情况下采用传统的方法和模式,未能充分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探索创新调研方式和报告撰写形式,导致调研成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够,难以更好地为政协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也不利于政协工作的创新发展。三是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高。在协助政协领导联系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开展工作时,对一些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不够重视。例如,在涉及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的调研和推动过程中,对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因素的评估不够充分,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时,应对不够及时有效,给相关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也反映出自身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还存在不足。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作为党组副书记,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如在研究室和调研科的党员队伍建设中,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未能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导致个别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够强,在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了团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也反映出自身在抓党建工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力度。二是纪律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在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方面,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但实际效果仍有待提高。例如,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纪国法时,多以集中学习和传达文件为主,缺乏生动形象的案例分析和深入的讨论交流,导致部分干部对纪律规定的理解不够深刻,在实际工作中未能严格遵守,出现了一些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影响了机关的工作秩序和形象。三是督执纪不够严格。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存在偏轻偏软的问题。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轻微违规行为未能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如在机关财务工作中,发现个别同志存在报销手续不全等问题时,只是要求其补充手续,而未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导致类似问题时有发生,未能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也反映出自身在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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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制度建设不完善。在工作中,虽然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在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议和问题。在研究室工作制度方面,对调研课题的选题、调研方法、报告撰写等环节的规定不够细化,影响了调研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不够。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如在考勤制度执行方面,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未能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处理,导致考勤制度形同虚设,影响了工作纪律和团队风气。在财务报销制度执行方面,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申请未能坚决拒绝,影响了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三是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的发现和纠正不够及时。例如,在研究室和调研科的工作中,对工作纪律、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不够经常,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导致一些财务风险未能及时防范,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素养。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将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仅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还要定期组织研讨交流,结合政协实际工作撰写心得体会,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例如,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讲座,引导政协干部和委员深刻领会新时代政协工作的使命与担当,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二是增强政治敏锐性。时刻关注国内外政治形势和社会舆论动态,提高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洞察力。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分析涉及政协工作的网络信息,一旦发现不实信息或不当言论,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正面回应和引导。同时,加强对政协干部和委员的政治教育,通过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大家的政治鉴别力,维护政协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强化党性锻炼。把党性修养作为日常必修课,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及时整改。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关键决策时,始终以党性原则为指导,确保政协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例如,每季度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强化党性观念。
(二)锤炼过硬本领,增强履职能力。一是加速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主动学习政协工作所需的新知识、新技能。关注前沿领域动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课程、学术研讨会,学习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调研、协商议政中的应用。鼓励政协干部和委员自我提升,为他们提供学习资源和交流平台,如建立线上学习社群,分享最新的专业知识资料,定期组织线下交流活动,促进知识共享与共同进步。二是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注重在日常工作中锻炼协调沟通技巧,建立与各部门、各委员会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在推动政协重点工作前,提前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各方需求和困难,制定详细的协调方案。例如,在筹备跨部门的协商会议时,提前组织预沟通会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潜在问题,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提高政协工作的协同性和实效性。三是激发创新活力。勇于突破传统思维定式,探索政协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鼓励政协干部和委员在调研、提案、协商议政等环节大胆创新,设立创新奖励机制,对有突出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借鉴先进地区政协的创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推广应用,如开展网络协商议政、远程调研等活动,拓宽政协履职渠道,提升工作质量和影响力。
(三)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待每一项工作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在面对难题和挑战时,主动挺身而出,带头攻坚克难。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将各项任务明确到人、细化到节点,加强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跟踪检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例如,在推进重点调研课题时,作为负责人亲自挂帅,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推进会,确保课题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弘扬务实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摒弃形式主义,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在组织活动、开展调研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呼声。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建立调研成果跟踪反馈机制,确保政协的意见建议能够落地见效。例如,在组织民生领域调研时,实地走访社区、农村,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民生改善。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对政协干部和委员的工作作风进行评估,将作风表现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发现的作风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良好的作风保障政协工作顺利开展。例如,设立作风建设举报信箱,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对违反作风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