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X县委巡察办在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效应持续显现。全年共组织开展X轮常规巡察,对X个县直部门、X个乡镇(街道)及所辖X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突出问题X个,移交问题线索X条,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X项。
(一)坚守政治定位,巡察监督更加精准聚焦。我们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自觉将巡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一是紧盯“国之大者”强化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点工作安排,特别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将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关注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精准“画像”,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是紧盯“急难愁盼”强化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巡察触角向基层延伸,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实打实推动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X个,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巡察中得到具体体现和增强。
(二)创新方式方法,巡察效能得到系统提升。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实践符合基层实际的有效路径,努力提升巡察监督的穿透力和实效性。一是深化“巡审联动”机制。持续完善与审计部门的“三联三通”(巡前互有告知、巡中互有交流、巡后互有反馈)工作法,全年互相通报信息X条,抽调审计专业人员X人次参与巡察,借助审计专业优势发现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深层次问题X个,实现了政治监督与专业监督的优势互补、效应叠加。二是推进“巡纪贯通”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坚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兼任巡察组副组长的有效做法,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无缝衔接。对巡察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对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边巡边移、快查快办,有效提升了巡察的威慑力和成案率。三是探索“法治督察”协同。借鉴推广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协同模式,在部分被巡察单位试点开展“协同式”监督,围绕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短板弱项X项,促进了全面依法治县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同发展。四是优化“智慧巡察”应用。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比对和线索分析,为精准发现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了巡察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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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县委巡察办将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在深化、拓展、提升上下功夫,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把准方向、服务大局。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要组织巡察干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纪律规定及其要求,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将巡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重点关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的政治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保障政令畅通。三是坚守人民立场。继续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推动巡察监督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畅通群众参与巡察的渠道,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巡察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心。
(二)精准监督、增强威力。质量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是科学谋划巡察任务。精心制定2026年巡察工作计划和轮次安排,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在对象选择上,更加注重针对性,优先安排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权力集中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乡镇和村(社区)进行巡察。在方式方法上,灵活运用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和“回头看”,增强监督的灵活性和威慑力。二是深化贯通协同。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上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贯通。特别是要深化“巡审联动”“巡纪贯通”“巡法协同”等有效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做深做细巡前准备,加强情况通报和业务培训,使巡察组“带着问题去、盯着目标查”。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探索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巡察的科技含量。加强巡察中的会商研判,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确保问题找准、查实。
(三)强化整改、促进治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上见真章、求实效。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完善巡察反馈、移交、督办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整改公开机制,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三是深化成果综合运用。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共享共用机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矛盾,加强综合分析,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四)锻造铁军、夯实基础。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动态更新完善巡察人才库,严把入口关,真正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岗位上来。注重专业结构搭配,吸纳更多专业人才入库。加强“以干代训”、实战练兵,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二是强化能力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政治理论、巡察业务、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纪律要求等,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经验交流、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巡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三是严格教育管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巡察干部行为规范和“十不准”等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