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召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前廉政提醒的既定安排,更是持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党课,旨在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核心思想,结合学习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一根本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清正廉洁的过硬作风,履行好市委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总书记总书记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我们必须从党性原则的高度深刻把握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一、立根固本,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与时代要求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政治立场、格局境界的综合反映。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绝非简单的思想方法或工作态度问题,而是关乎发展导向、事业成败、人心向背的重大政治问题。对于身处市委工作部门、专司机关党的建设的我们而言,政绩观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机关党建工作的方向、质量和成效,关系到全市机关政治生态的纯净,更关系到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必须首先从理论上、认识上廓清迷雾、把准方向。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GCD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是我们理解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
(一)坚持党性至上,把牢政绩观的价值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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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要着力完善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考核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实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考察“做了什么”,更评价“效果怎样”;既关注显绩,也重视潜绩;既看发展成果,也看发展成本和代价。要加大对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成效、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在考核方式上,要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式,拓宽考核渠道,注重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在结果运用上,要强化刚性约束,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等紧密挂钩,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突出业绩的干部大胆使用,对存在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提醒纠正,对搞虚假政绩、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处理,真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政绩观缺乏监督也易生偏差。必须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发挥好机关纪委的专责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政绩观偏差导致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对政绩观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要推动监督成果转化,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以有力的监督问责倒逼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永恒的课题,更是现实的考验。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机关党建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为新的起点,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初心使命,自觉用正确政绩观校准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清廉的形象,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的征程!
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