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2-10 来源:网友投稿

(201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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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7月16日,省委、省政府举行了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启动仪式,标志着这项由省财政、相关县级财政和兰州银行按照3.5:3.5:3的比例设立10亿元风险补偿基金,撬动总规模达400亿元的银行贷款,专项用于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重大民生工程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省上与各贫困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预计下达我县贷款规模将达到4.6亿元。为实施好这项工程,县上专门安排各乡镇结合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户贷款需求进行了调查摸底,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讨论完善实施方案。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启动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为助推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精准认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重大意义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省上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攻坚行动,破解已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贷款难题的积极尝试和重大突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该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采取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这一总体目标,把精准扶贫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扣“六个精准”要求,制定出台了“1+17”精准扶贫方案,下达了全面打响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动员令。在前期建档立卡工作基本完成、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省上紧紧围绕贫困群众的所急所盼,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作出了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决策部署,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全省建档立卡的   多万贫困人口带来了脱贫致富的希望和信心。为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一项德政之举和民生工程,既是精准扶贫所需,更是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破解贫困群众发展资金难题的重要途径。贫困群众由于自身积累不足,加之因抵押担保条件限制,一些有能力、有想法的群众在发展生产中往往因资金筹措困难而被挡在了贫困线内。经过前段时间的建档立卡,全县共识别贫困户  户、贫困人口  人。而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省上在总结双联惠农、妇女小额担保等涉农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做的专属金融产品,银行实行基准利率、按年结息,省财政全额贴息,贫困户每户可贷款1万至5万元,期限1至3年,资金使用由贷款农户自主选择,是名副其实的“穷人贷款”,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资金短缺难题。为此,我们必须抢抓千载难逢的政策机遇,认真组织抓好实施,切实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助推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
  三是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加快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推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既要通过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众加快脱贫,更要依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积极调优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持续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贫困群众既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也可以自愿将申请的专项贷款入股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实现入股分红、稳步脱贫。特别是通过贫困群众将贷款自愿入股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还可为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将有力助推特色产业提升壮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为此,我们必须凝聚共识,精准施策,全力抓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
  二、精准掌握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政策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要严格按照《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调查摸底,积极组织实施,确保贷款资金放得准、用得好、收得回。
  一是要围绕“放好款”,把握“三个关键”。贷款放得准不准,是能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前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吃透政策,确保放款工作准确、有序、高效进行。一要明确贷款对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对象是全县 年已建档立卡的 户贫困户、 贫困人口,要求贷款申请人是贫困户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根据贷款对象是否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分为发展型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型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型是指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劳动技术和致富能力,以自主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的贫困户;带动型是指无劳动技术、无致富能力、生活特别困难或文化程度较低,不能自主脱贫、需由扶贫互助协会、产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帮扶组织机构带动其增收脱贫的贫困户。今天会后,各乡镇和县农牧、林业、工信、扶贫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贷款对象调查摸底,并按照社会诚信度高、经营效益好、致富带动能力强的标准,筛选确定具体的帮扶组织机构,为下一步精准发放贷款打好基础。二要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贷款发放县、乡、村三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贫困户申请、帮扶干部和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农信社放贷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对贫困户身份信息、贷款用途、增收脱贫项目以及其他相关申贷资料逐级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资料信息真实无误、贷款对象确定准确。同时,要做好贷款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健全完善、贷款信息有据可查。三要加快工作进度。目前,省上下达我县的第一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亿元资金已于     日下拨到县上,并从即日起开始起息,这意味着贷款迟放一天,利息就会白白流失一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要按照“赶前不赶后、边审核边放贷”的要求,抓紧开展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申报审核等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在  月中旬前完成相关政策宣传,8月中下旬进入实质放款阶段,年内全面完成  亿元的贷款投放计划。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统计汇总各乡镇工作进展,根据实际贷款需求,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时下达信贷资金,确保资金不断链、工作不断档。
  二是要围绕“用好款”,做到“三个必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加强监管,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严格按政策要求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必须用于产业开发。根据省上要求,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必须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各乡镇和农牧、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发展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畜草规模化养殖、大鲵繁育、食用菌设施化栽培、茶园改良和农特产品加工经营等特色富民产业,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帮扶组织机构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帮扶组织机构走、帮扶组织机构带着贫困户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需求走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达到扶持一人、发展一业、致富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二是必须保证群众收入。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根本核心在于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这一核心目标,在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种养殖增加经营性收入的同时,按照“量化到户、入股分红、产业帮扶、滚动发展”的方式,鼓励带动型贫困户用专项贷款资金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产业协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股权收益,或再将收益转换成新的股权实现滚动发展。同时,《实施方案》中,对股权收益的最低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贫困户年收益率不得低于入股资金的8%—10%或等比实物。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帮扶组织机构对贫困户土地进行流转,在用工时优先聘用入股贫困户,尤其对生活特别困难、无技术、文化程度较低的入股贫困户要尽可能提供就业岗位或物资、技术帮助,并积极探索以土地流转金为底线、赢利再分红的经营模式,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努力实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双赢”。三是必须加强跟踪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要切实加强跟踪监管,在贷款审批、发放使用的全过程确定专人管理,尤其对资金使用以及帮扶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情况加大跟踪检查,监督贷款农户和帮扶组织机构真正将贷款用于富民增收产业发展,不得用于其他非生产性方面,更不得闲置资金和坐收利息。要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对象和实施项目,一经发现,农信社要及时收回贷款,停止专项贷款支持;特别对挪用、骗取专项贷款资金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进行问责,确保专项贷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三是要围绕“收好款”,确保“三个到位”。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资金数额大、投放范围广、使用周期长,必须及早考虑安全足额回收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要建立健全贷款清收机制,确保专项贷款能够按时足额收回。一是主体责任落实要到位。省上明确规定,县级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责任主体,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而各乡镇政府是本乡镇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贷款发放、回收管理,引导农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与农信社共同加强贷款发放和回收管理,并定期对贷款贫困户进行走访,帮助和指导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提高偿贷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贫困农户的诚信教育,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和督促农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二是还贷思想认识要到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贫困群众有一种认识误区,认为只要是政府投放的涉及扶贫的资金,都是无偿使用的。在这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启动开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一定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各项政策尤其是还款政策向广大贫困群众讲清楚、讲明白,让广大贫困群众正确认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有贷有还的“银行贷款”,而不是无偿投放的“扶贫资金”,让他们做好按期足额还款的思想准备。同时,要把银行的征信政策向广大贫困群众讲清楚,让他们认识到不按期还款会导致信用缺失、影响今后申请信贷的利害关系,切实增强贫困群众按时还款的主动性。三是日常管理服务要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要严格贷前审核把关,对每一位贷款户的身份信息、信用等级、家庭状况和经营项目都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从源头上防止不良贷款的产生。要加强跟踪服务,建立完备的专项贷款台账信息,对贷款到期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通知或上门发放催款通知单,及时通知本人,提前准备好还贷资金,以免贷款逾期产生利息而增加贷款农户负担。要建立激励机制,对能够提前足额还贷的贫困户,将其列为良好信用贷款户,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二次资金扶持,对不良贷款户要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必要时协调司法机关参与催收,确保专项贷款按时足额回收。

  三、精准落实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保障措施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委托承贷机构农信社要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把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这一德政之举、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一是组织领导要加强。为全面加强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县财政局、县农信社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金融办下设办公室,全面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研究解决专项贷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专项贷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资料审核、评估检查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乡镇的实施计划,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宣传培训要跟进。金融办和县农信社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业务培训,设计简单明了的宣传手册,写清贷款条件、资金用途和办理流程等重点内容,及时发放到乡村干部和广大贫困农户手中,提高政策知晓率。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开辟电视专栏、定期滚动播放字幕等形式,积极宣传政策、宣传典型。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信社3个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区域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乡镇的宣传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成效,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协调配合要紧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信社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既要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主动作为开展工作,又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督促检查要严格。县督考局、“两办”督查室和金融办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掌握工作进展,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跟踪督促抓好落实。金融办、扶贫办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考核办法,将专项贷款工作纳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贫困村联村单位、帮扶干部的扶贫业绩考核范围,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通过严格的考核考评全力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同志们,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使命崇高、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为顺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