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副市长 赵文峤
(2021年4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刚才,市金融工作局、相关金融机构分别发了言,大家既总结了成绩,也分析了问题,同时提出了下步工作的主要措施,总体来看,大家都情况明、思路清、措施实,成绩值得肯定,市委、市政府也是满意的,提出的工作建议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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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领导,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一)规范日常监管。一要持续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区县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金融领域正风肃纪,规范权力运用,防控廉政风险。二要严格履行地方金融属地监管责任。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抽查检查,用好专业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力量,发挥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地方金融市场,净化行业发展环境。三要加快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全面梳理地方金融组织事权责任,制定监管工作指引和责任清单,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步加强地方金融干部队伍建设,开展金融干部“上挂下派”,提升金融行业人员专业化素质和地方监管水平。
(二)深化政银互动。一要搭建对接交流平台。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积极搭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金融部门与经济主体对接平台,创造条件让银行和企业深度沟通交流,消除信息壁垒。二要深入实施财金互动。市财政局要健全财政金融奖补贴息及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落实普惠小微企业担保增信支持政策,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贴息资金,发挥各类风险基金分险作用,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优化对公存款调配制度,重点考评银行机构信贷新增、支持化债、新增存贷比、融资服务等指标,定期调整,动态管理。三要持续培育有效金融需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扎实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准备、提供项目贷款要件资料,高质量提供融资要求,争取贷款早日发放、项目早日推进。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银行机构对贷款资金使用的规定,按期还本付息。同时,要强化贷款项目推进建设,杜绝“半拉子”“烂尾”工程,充分发挥资金绩效,营造稳定、持续、诚信的政银合作环境和一流金融营商环境。
(三)强化督促调度。一要强化沟通协调。经济金融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经济金融发展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风险防控处置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动态调度、常态推进。二要建立“红黑榜”工作制度。参照省对市州的做法,将金融业增加值、存贷款增速、保费收入、直接融资等重点金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红黑榜”管理,评价结果按季全市通报。三要逗硬实施考核激励。市目标绩效办、金融工作局牵头,要加强对融资对接、金融业发展鼓励政策兑现落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风险防范处置、金融资本投入工作的目标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