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全市经济“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下面,我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就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讲四点意见:
一、要对当前反腐败形势有清醒认识
今年4月中旬以来,仅仅3个多月时间,中纪委先后6次召开专题座谈会,7位副书记分赴各地开展调研,都传递出强烈信号,就是当前反腐败形势十分严峻,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1.要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通过厉行“八项规定”,打“老虎”、拍“苍蝇”,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人民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称赞。从全国来看,一年多来,仅查处的省部级“大老虎”就有30多个。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有47150起,处理党员干部有6170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16296人。从全省来看,仅今年就有20名厅局级干部、187名县处级干部被省纪委查处。上半年,全省共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20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0人。从我市来看,自“张二江案件”以来,10多年没有查办过大案要案。没有查办大案要案,是不是就等于没有腐败问题呢?去年省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我市时,包括征求群众对反腐败方面的意见中,以及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委征求的意见中,都集中指出了我市反腐力度不大,没有查办大案要案的问题。我到省纪委汇报工作,长安书记也指出我们天门的这个问题。今年我们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对一些腐败问题,对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要态度鲜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半年,我市查处的“四风”问题,包括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大办婚丧宴、滥发津贴补贴等人员达1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通报批评84人,进行诫勉谈话4人。在中央前所未有的高压反腐态势之下,仍有不少人顶风违纪、以身试法,可见形势之严峻。我们必须继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认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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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忠书记指出,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下,我们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分割、对立了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的关系,有的认为反腐败影响了改革发展,存在着“影响论”;有的认为当清官与事业有为是矛盾的,并以“为官不易”为借口,在工作中“为官不为”,当庸官、混官、懒官,存在着“矛盾论”。这些现象在我市党员干部中也有表现。这些错误认识,是政治上不敏锐、不清醒的表现,将会对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抓作风建设、促改革发展产生不利导向,危害当前发展的态势。我们必须用力度统一论去澄清认识,扭转错误倾向,拨正各级党员干部的努力方向,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要正确看待所谓“为官不易”的问题。当前,社会上所谓的“为官不易”的言论,是中央一系列禁令出台以后的高压态势形成的,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对禁令颁布前后对比产生的感慨,是其工作、生活得到真实有效规范后的内心写照,是一些人在正风肃纪之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可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自由散漫了,是面对当前群众的更高期盼、从政的更严标准、肩上更重的担子,并且一言一行都得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严格监督的严重不适应。这应该是这部分人“为官不易”感叹的真实原由。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就应该清正廉明。习***讲,当官就不要想发财。中央出台的“清规戒律”是对为官从政的行为规范,有些制度还会越来越规范,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近年中央的一系列治吏之举,剑指的都是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问题。如果我们守不住遵纪守法底线,伸手了,就会整天提心吊胆,为官就真的很难了。但如果我们一心想干好事业,甚至“5+2”、“白加黑”,加班加点、日夜操劳,工作经常逼得紧,虽然很苦很难,但保持了清廉,就是再苦再难,也会觉得心底坦荡,身累而心不累。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不要把“为官不易”当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借口,既要敢作敢为,又要严于自律;既要洁身自好,又要勇于担当。
二是要大力支持“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一方面,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有为有位。对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保护。同时,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帮助这些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各种考验;要帮助他们排除干扰,解除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未雨绸缪,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对有缺点和不足的干部,要关心教育、批评帮助;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干部,要帮助补救,及时处理;对犯了错误的干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另一方面,要严厉追究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特别是对一些庸、懒、混的“为官不为”的懒政行为,要通过治庸问责、电视问政、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等方式,逼“庸”为“能”、逼“懒”为“勤”、逼“混”为“为”,将“为官不为”者淘汰出局,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推动工作。
三是要大力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这个问题鸿忠书记在多个会议上强调过。对于加快发展来讲,营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至关重要,特别是营造鼓励干部解放思想、大胆干事创业的氛围更重要。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风险经济,有时候发展需要创新和突破,才能打开局面。这就需要为党员干部创造一个大胆开拓的做事空间,营造一个宽容的社会环境,让干事的人能心无旁骛、毫无担心地干事创业。如果一个干部为了地方的发展踩了“红线”,旁边的人不仅不理解,还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评头论足,有的甚至放冷枪,这样谁还敢甩开膀子干事,谁还敢大胆工作?在当前这种形势下,天门要加快发展,固步自封、墨守陈规是干不成事的,我们需要敢于创新突破的干部,要支持这样的干部。鸿忠书记讲,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这是省委一直以来的鲜明态度。这几年查处的干部,包括中纪委查处的我省的干部,都没有因工作失误而受到处理的。他还说,郭有明案件,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是为公之过,组织来担责任,但郭有明的问题是为私的问题。可见,中央和省里的态度非常明确,我们要严格区分“为公”还是“为私”。希望我们那些敢于创新突破的同志在遵守底线的情况下,大胆去干。组织上要为敢于担当发展之责而出现工作失误或得罪人的干部担责撑腰、担责、分责,要对这样的干部更加高看一等、厚爱一筹。
四是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市纪委要整合各方力量,放大查办案件的综合社会效应。要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区分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行为,正确区分探索创新与有法不依行为,大张旗鼓地支持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鼓励实干者、追究违纪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查处与保护相结合。注重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着力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