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XX年X月XX日反馈我村一组村民郎XX申请纳入监测的报告,我村乡村指挥所、村支“两委”组成工作组立即入户核算该户的基本情况及收入状况,现将核实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郎XX,男,45岁,系本村一组村民,其家庭成员共5人,包括妻子杨XX(40岁)、女儿郎XX,现年18岁;儿子郎XX,现年16岁,均就读XX县一中高三(1班)和高一(5班),母亲黄XX,现年74岁。近期,郎XX母亲黄XX因突发脑溢血入院接受治疗,累计产生医疗费用15.66万元人民币,其中通过医疗保险报销了80%,即12.56万元,家庭自付金额为3.18万余元。
郎XX夫妇近10年来,均在浙江省宁波市七匹狼服装厂稳定就业,作为工厂工人,每人月平均薪资达到7500元,夫妻2人月均工资高达1.3万余元,家庭土地流转8亩,年流转费6400元,享受各种惠农补贴合计2541元。家庭年收入达13万元,人均纯收入达2万余元。家庭住房占地170平米,三层楼房,家电齐全,家庭经济来源稳定可靠。此外,该家庭拥有大众品牌轿车一辆,显示出较好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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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根据郎XX家庭的经济状况、收入稳定性、医疗费用负担能力及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结合XX市相关政策文件的监测户认定标准,郎XX家庭不符合纳入监测户的条件。家庭成员的健康虽需关注,但整体经济基础坚实,能够有效应对当前的生活压力和未来的不确定性,故建议不将其纳入监测范围,以确保监测资源更加精准地服务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
特此报告
XX镇XX村乡村振兴工作组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