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开发区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扫黑除恶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打赢这场硬仗的紧迫感、使命感
---此处隐藏4002字,下载后查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揭盖子”,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严格工作纪律,坚决兑现奖惩。严格落实“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对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要约法三章: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案件,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不准通风报讯说情干扰办案。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非法取证,坚决防止发生执法安全问题。要把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实行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对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着力形成横扫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释放正能量。对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要把握好时、度、效,有选择地进行曝光,充分彰显法治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