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民政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进一步推进X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学深悟透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深刻领会******关于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发扬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着力在服务全市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为全方位“打造南通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贡献民政力量。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

彻会议精神热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全面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5.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

消费支出35%左右的比例制定低保标准。完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源统筹利用。提升救助政策落实效果,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覆盖率达100%。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6.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继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持续推进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

7.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继续推广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工作,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监督。落实“温情救助”要求,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方式。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做实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的运用,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

三、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8.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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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维护,注重乡村地名信息数据更新。继续开展红色地名征集、评选、宣传,完善红色地名资源库。开展特色地名标志和地名文化碑牌设立工作。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展权威地名工具图书地名录编纂工作。

七、深化社会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23.扎实开展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保障群众“逝有所安”需求,不断完善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配套建设,并加大对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殡葬公共设施完好、环境肃穆、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加快市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年内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并启动内部装修工程,力争早日建成投入运行。通过改(扩)建、提档升级、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水平,真正把村级公墓打造为镇级公墓的重要补充,提高骨灰入墓率。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优化整合身后事办理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加强对殡葬服务的全流程监管。

24.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共享应用,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施“幸福家庭护航计划”,大力开展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助力我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2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

全力抓好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引导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试点工作,重点探索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部门职责和经费保障等方面。

八、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26.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持续开展民政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定期组织履职情况的检查督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2022年底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现煤气罐全部清零。

27.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人人同防”“人物同防”“内外同防”,根据各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工作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强化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防疫应急演练。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2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集中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调整、行政区划变更、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畅通网、电、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