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显减少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严密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积极推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根据《XX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强化系统治理,推进社会共治,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防控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面深化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与20XX年相比,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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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要求,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力量并邀请专家参加,加强监管执法。对查出的问题,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高危企业、重大隐患挂牌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要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治理范围、重点、具体要求和举措,确保本辖区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总量有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治理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协调,定期开展分析评估、情况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坚持统筹结合。以压低工矿商贸事故总量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网格化管理、信息技术、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协调推进、标本兼治、源头管控、注重实效,构建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
(三)注重典型引路。在工矿商贸行业领域,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市、县、行业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试点,积极培育标杆,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等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指导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各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并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绩效考评、行政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