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创建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在“十项重点工作”中争先锋、在服务群众中争先锋、在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一线中争先锋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助力高质量发展作用,使系统内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再提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为发改事业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创建范围

按照党员总数x%左右的比例,坚持科学设岗、公开亮岗、动态调岗“三步走”工作方式,围绕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以为群众办实事、提升党建品牌为着眼点,创建“党员示范岗”,不断激发党员的争先意识和创造活力。

三、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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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树标杆。在“七一”前后,根据党组织考核评定结果,表彰一批优秀“党员示范岗”和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每年年底要对“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奖励,年终考核优先评定为优秀。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支部实际,参照创建标准,并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制订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的量化评比细则,切实抓好创建活动落实。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党支部根据制定的量化评比细则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广大党员做在平时、评在平时,真正发挥示范作用,让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争创“党员示范岗”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员工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