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基本评价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农村集体经济保持稳步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均超过预定的工作目标。

1.党委政府重视,增收扶持力度大。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切实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全域打造美丽乡村融入“品质之城、创新之区”的精神要义,高起点谋划、高规格保障、高标准落地,先后投入xxx余亿元,实施“千万工程”、“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星3A”、“八美行动”等,全区的农村面貌实现质的飞越,基础设施及配套得到有效的提升,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五年增收计划”和“三年增收行动”。20xx年区委区政府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指示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增

---此处隐藏4399字,下载后查看---

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四要强化指导。要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部门、镇街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工作任务,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经济薄弱村、部门和企业联村结对等制度,持续对各村进行指导与帮扶。要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向各村提供切合实际,具有政策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精准指导,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拓宽发展思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一要整合资源增收。引导抱团发展、发展美丽产业,深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旅游全域化发展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融合文章。要以景区化标准统一规划布点各村设施配套,切实为村集体发展旅游、服务村民、壮大集体经济提供空间支持。二要挖掘潜力增收。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发展契机,加快对村级农贸市场、物业用房的提升改造,增强商业综合体能力,着力实现业态转型,提高村集体收入来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和鼓励村集体合理利用山林、池塘水面、“四荒”地、低丘缓坡及各相关部门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三要合作发展增收。支持和引导村集体以土地、物业等资源,以保底分成的方式合作、入股,稳妥参与景点打造、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拓展服务

功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多元化发展,实现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的转变,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四要健全平台增收。进一步健全镇街平台公司、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村级监管平台、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切实发挥农村资源要素的高效流动。建议区级新农村公司试点开展农村集体非公益性资产注入利用工作,探索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或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运作,实现全区各村闲置资源、资产、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加大扶持力度,大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发展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对于村级留用地给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给村集体。加大村集体建设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力度,最大限度减轻村级负担。要把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村集体经营或参股的项目在信贷及其利率方面给予优惠。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美丽乡村需要财政转移支付和反哺。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区镇两级对村级的专项投入和各类补助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使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要加快制订出台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办法,制定补助标准,明确经费投入来源,确保长效管理落实。三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政府要加大向上争取支持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乡村振兴资金政策扶持。

(四)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一要规范“三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资”平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推动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监督。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加强对已有留用地开发建设的村的监管力度,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增收。二要建立典型带动机制。要立足区内实际,突出增收特色,进一步指导各村集体组织提炼总结增收的好思路、好方法,着力形成适合本村的增收模式。要加强农村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鼓励先进村集体“现身说法”,努力通过典型示范,整体推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三要探索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机制,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量减少简化审批手续与限制,让乡村产业(企业)留在乡村。

(五)加强基层建设,加快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一要强班子。加强对村“两委”班子领导发展管理集体经济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驾驭经济发展能力;适时组织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开拓发展经济思路,增强致富带富本领。二要抓考核。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奖励政策,落实奖惩责任。要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机制,激发“两委”班子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三要重自治。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调动村里精英能人示范作用,切实增强村民主人公意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树立“我居住,我收益,我负责”的观念,自觉做好门前屋后卫生“三包”,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减少运行管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