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综合党委系统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委、工委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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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规模较大的党支部的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要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五)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AAA:lczgwp出品,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联合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联合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联合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各联合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党支部抓好落实。正式党支部要严肃认真完成规定动作;流动党员党支部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属地党支部按照其属地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并向联合党委报备。联合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委员要结合分工,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线下或线上会议形式开展,特别是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或者党员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线下参加的,可以采取网络视频形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得照搬照套制定工作方案,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

 

 

、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会议组织与服务,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各联合党委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报告,发送至党建工作处邮箱:(AAA:lczgw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