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调研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养老服务行业基本情况

(一)机构数量。通过摸底调查,我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家,其中,**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分别是**镇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街道观前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养老服务中心、**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家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分别是**照护中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养老院。*家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分别是**养老护理中心、**养老护理中心。

(二)收费情况。经调研各家养老服服务中心根据入住老人身体状况来进行收费,其中完全能自理****元/月/人;半失能老人****元/月/人;完全失能老人****元/月/人。

二、养老服务的亮点和特色

(一)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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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深化居家养老政府埋单政策。发挥公办机构对海岛养老服务的托底功能,对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拓宽居家养老渠道,探索鼓励渔农村圈子养老、同居式养老、AA制养老等自助服务模式。利用渔农村闲置住宅,通过改造成为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务。鼓励并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建设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组织志愿者开展养老服务。推行老年人活动场所、农家书屋、学校操场等公共资源向老年人开放,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礼堂、乡村戏台组织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发展老年人居家网络信息服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等适合留居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二)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1.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2.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3.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鼓励政府通过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保障对象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政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