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汇编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二O一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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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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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对待。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五次,年终不得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

(三)严禁上班期间饮酒,严禁驾驶员将车辆私自外借,严禁驾驶员将车辆交单位领导私自驾驶,严禁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扫墓祭祀和接送亲属等活动。

(四)车辆因公外出必须在具有安全保障的公共场所妥善停放,切实防止发生被盗和其它交通事故。公务活动结束返回机关后,一律在单位车库或指定地点停放(区政府领导下午如果没有紧急公务活动,原则上驾驶员不得驾车回家,车辆停放在单位)。凡由于违规违章停放车辆、不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闯红灯、乱停车、未系安全带、速超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司机自行承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六)违反上述(三)、(四)、(五)项有关规定的,除根据实际损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视其情节依次做出谈话戒免、经济处罚和待岗等处理决定,情节严重的建议人事部门调离办公室。

五、办公室所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经司机班长、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后,到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

(一)车辆维修时,由司机对维修部件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一式两份;

司机班长在《申请单》上签字,并报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批。司机凭《申请单》到指定厂家维修。车辆维修结束后,司机将《申请单》交财务室审核确认费用并留存,作为结账依据。特殊情况或异地维修时需报司机班长、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二)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规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及时保养,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六、车辆费用包括燃油费、差旅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的发生相互关联,同一车型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应基本一致。

(一)给每位司机办理油卡、ETC卡和公务卡各一张,主要用于日常燃油费、过路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一月报销一次票据。报销时,财务室对每辆车的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核对报销。

(二)每月末,由财务室负责,将当月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燃油费、百公里耗油量及出车情况统计并作简要分析后送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阅。

七、发生任何车辆安全责任事故,司机在电话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分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并积极协同公安、

 

 

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司机在安全责任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相关执法部门界定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根据界定的责任大小,除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外,司机分别承担剩余部分的100%、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