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现将一年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以上率下的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印发《中共x县公安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今年,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x次,全部按要求向县纪委报告。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谈心谈话、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二)加强政治建设情况。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责任意识,激发工作干劲,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今年,县公安局被评为xx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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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杜绝工作过程中“慵、懒、散、慢、乱”现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工作纪律,着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