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微党课讲稿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按照党组要求,决定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同时在全市x系统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廉洁纪律教育活动,大家观看了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吸取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促进整改,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当前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x系统公正廉洁的要求越来越高,x系统的廉政建设形势也不容乐观。刚才,我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这些曾经是我们身边的同志,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在为他们感到惋惜痛心的同时,我们也应时时以此为反面典型,认真反思,警钟长鸣。面对当前反腐倡廉严峻的形势,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行一刻都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如何深刻汲取这些事件教训,我想利用今天的机会,着重强调二点,即:领导干部头脑要清醒,普通干部职工心里要明白。

一、各部门领导要做一名“四个到位”的清醒者

各部门领导干部都肩负着“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不可有孰轻孰重的思想。当前正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的关键时期,人员的思想容易波动不稳,保持队伍的思想稳定,保证干部职工不再发生

问题,对各部门领导而言,其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繁重,可谓是责任重大,松懈不得。越是到关键时期,思想上越要重视,把队伍抓好、带好、管好,尽好自己的应尽职责。我希望中层领导都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管理监督要到位。管理队伍是领导干部的首要责任。抓队伍必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是被实践反复证明的一条规律和经验。管理到位了、监督到位了,就是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到位、关爱到位。如果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也是对队伍的极不负责,更是对领导职位的极不负责。

通过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也反映出极少数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上,仍存在抓业务工作一手硬、抓队伍建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从以往违纪案件中真正吸取教训,没有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尤其是在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上仍有盲区和漏洞。刚才播放的警示教育片中,不管是去年的x事件,还是这次xx事件,也都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了管理松懈,存有死角的问题。

我们也都知道,一个良好的守纪行为养成,不仅要靠自身律己的自觉,还要靠制度规定来规范,更要靠严格的管理监督来保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树牢“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要以“救人”的勇气给力管理,宁可得罪他一时,不可毁了他一生,敢于管理,严格管理,把“不准”的管死,把“不该”的摁住,把“允许”的导正,把“提倡”

的办好。在从严要求、严格管理上,一定要摒弃“有困难”“事务忙”等不正确认识和论调,把该抓的事一项不少地抓起来,把该管的人一个不少地管到位,切实做到管理上不放“空档”,没有“盲区”,不留“死角”。要防止和克服管理上“时紧时松”的一阵风倾向,不搞短期行为,不抓临时突击,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的管理教育,力求做到在执纪上没有真空地带,努力实现机关“零违纪”。

二是教育提醒要到位。自觉的遵规守纪行为,需要经常性教育提醒来培育;良好的廉洁公正氛围,需要持续不断的教育提醒来营造。抓好平时的教育提醒工作,仍是各级领导干部责无旁贷的职责。我们领导干部有没有这样想过:我的一次教育有可能警醒了他人一世,我的一个提醒有可能挽救了他人一生。我们也不止一次听到过,那些贪腐分子或违纪人员这样忏悔到:如果当时组织上及时提醒我、监督我,我也就不会犯下这么大的错。这些已经无法挽回的悔恨言语,也从另一个层面告诫每一位领导干部,教育提醒职责不能少、不能忘。目前,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平时你好我好大家好,遇到问题绕道跑,不敢正视问题、直面矛盾,对一些小倾向、小苗头、小问题,疏于教育,懒于提醒;有的领导干部,对一些小违纪,不敢当面制止和抵制,怕得罪人,怕伤了和气。这些现象和做法,要引起每一位领导干部重视,并加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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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慎重。这几年来,不少人在吃饭问题出了不少事,应该说与谁一起吃饭是其个人的小事,但如缺乏足够自律,在酒足饭饱后把持不住,就有可能发生问题,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干了不该干的事情,更何况吃饭还有可能带来某种人情关系上的交易。作风上的小问题,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投诉中,反映公职人员作风问题的举报一直居高不下,这些反反复复的小问题,总是成为当事人“质疑”的理由和借口,这些小问题如不改过,越积越多、越积越厚,总有演变成大问题的一天。

西方一位哲人说过:“灾祸尚未发展到不可避免的程度之前,少有人下决心除掉它。”他告诫我们,对小问题不可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有问题及早自我纠正,不可因小失大,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毛病、小错酿成大错、小案拖成大案。

我希望机关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对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各项纪律规定和党组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不怕被“挑刺”,深刻反思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纠正小苗头,排除小隐患,为防范风险筑实“隔离墙”。

三是不因业外而目空。从近些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来看,大多是发生在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前几天,我们纪检组对查处的x起和查实的x起案件进行了分析,其中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涉及业外活动问题突出,x起案件中就

有x起案件发生在业外,占xx%,特别是上半年查处的x起案件全部发生在八小时之外。

八小时之外,是一个监督“空白期”,没有了领导监督管理,也少了同事的关爱提醒,有的同志就换了另外一个面孔,自我感觉良好,自律要求不严,放松纪律约束,目空一切,自以为是,不收敛自己的言行,以至于行为失范失节,发生了类似于xx触犯道德、纪律底线的事件。         

人的差异产生于业余时间,学习钻研,足以成就一个人;放纵自己,也足以毁灭一个人。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认清业外期间守纪的重要性,吸取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不忘自己身份,不忘职业操守,不忘纪律规定,在八小时之外,虽然人离岗了,但思想不应撤防、防范不该懈怠,不放任自己,一言一行严格约束,坚守一名x系统工作者的操守。

总之,自律十分重要,在纪律面前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会给自己带来莫大的悔恨。前些天我从一个AAA上读到一段有意义的短文,我想用作今天的结束语:给你修路的,是你自己,给你掘墓的,也是你自己;帮助你的,是你自己,毁灭你的,也是你自己;成就你的,自然还是你自己。希望机关的每一位同志,都能时刻强化自律自省意识,珍惜职业岗位,珍惜自己的多年努力,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