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中心任务,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创新制度机制。强化了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严防风险点,坚持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2016年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20xx年开创性出台了《大冶市民政局层级负责制度》,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及各级干部职工“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追责办法。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构建起了“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能科室组织实施”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20xx年以来党组书记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x次,作出批示指示x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会议x次,上廉政党课x次。三是定期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对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签订的责任书落实情况及廉政承诺践诺情况进行半年、年终两次专项检查和分析通报,把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能力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谈心谈话、廉政档案、廉洁从政等制度,每季度制定《关于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每年市民政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新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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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做的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全系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参差不齐,在当前强调主体责任的大形势下,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有所加深,然而普通干部职工和部分业务科室认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业务工作,轻教育管理,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只是政工科的事情,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够,消极被动的接受管理,未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工作上缺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执行纪律满足于文件规定出了、会议开了、要求提了,对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纪律规定执行是否到位还重视不够。在具体执纪问责过程中,存在“老好人”思想,虽有维护民政队伍整体形象的考虑,但没能起到处罚一个教育全体的效果。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薄弱。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向民政各项业务渗透,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面临着民政业务日渐繁重与年轻骨干人才“青黄不接”的压力,民政系统的精兵强将不得不向业务一线倾斜。且民政系统无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的新生力量极其薄弱,有的支部存在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市委这次巡察为契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责任,强化职能,聚焦执纪问责,为全市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做到用准则号召人、引导人,用条例约束人、惩戒人。强化对“四风”和执法作风的监督检查,针对“四风”表现出来的新形式,及时制定有力措施进行遏制。持续加通报力度,传递执纪越来越严、处理越来越重的鲜明立场。及时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实现抓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队
伍作风状况经常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突出作风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
二是全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解决执纪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坚决克服“等要靠”思想和“老好人”心态,及时拔掉“烂树”。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点,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牢牢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担当意识,善于监督,敢于问责,一把尺子执纪到底。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谈心谈话制度。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郑重承诺开展践诺情况检查,紧盯关键环节、重要事项,认真抓好教育、管理、制度、监督等具体措施落实。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继续对全市民政队伍“把脉问诊”。
四是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的监督,严肃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立足职能,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违反财经纪律等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从重从严查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升级和深度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