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通报汇编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1.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 3 -

2.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督察通报 - 6 -

3.xx市生态环境保护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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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生兴庆府2号院裸露堆土未覆盖,道路未硬化。

8、民生翡翠望湖车辆进出口未安装冲洗设施,未安装喷淋湿法作业设施,部分裸露土地未覆盖。

9、海德家园二期未安装喷淋湿法作业设施,车辆进出口冲洗设施未启用,建筑材料乱堆放,管理混乱,部分堆土覆盖不全面。

10、中房悦然居部分道路未硬化,扬尘四起,部分裸露土地覆盖不全面,未安装喷淋湿法作业设施,围挡过低。

11、怡通华府路面未硬化,未安装喷淋湿法作业设施,未安装车辆进出口冲洗设施。

12、美茵湖城北侧大面积裸露土地未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联防联治,形成合力。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对通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对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停工整治。县住建局做好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措施的监管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对违法环境问题的处罚力度,确保扬尘防治无死角。

 

 

(二)开展培训,压实责任。县住建局在批准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扬尘防控方案,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控设施,要加大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企业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抓生产必须抓环保的要求。

(三)加大宣传,加强交流。县住建局要充分利用AAA、报纸、主题活动等途径,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以及治理扬尘的意义,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组织企业负责人观摩扬尘防控较好的工地,相互学习取经,共同提升扬尘防治水平。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县住建局于4月1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周边巡查监管力度,并将办理情况及相关资料文字和图片报政府办督查室225。县政府督查室将实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如未按要求办理,将依据《xx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