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政治标准,落实为民服务
聚焦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考核指标设定中将政治素养、担当作为、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作为共性指标,全面考核公务员适应新时代要求、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以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巩固脱贫攻坚和复工复产重大考验方面表现,把公务员能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牢为人民服务意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年度考核,既了解公务员日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又掌握公务员应对重大考验时的表现,落实为民服务的总要求。
二是完善考核体系,规范考核流程
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严格明确考核内容、程序、等次及结果运用,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的考核程序,坚持每项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对各单位考察程序不到位、优秀等次组成不合规、个人考核等次确定不准确的,及时反馈各单位重新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着力确保考核结果精准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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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通过奖惩激励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功能性,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及时兑现表彰奖励,为获得记三等功公务员专门制作奖章,增强奖励的荣誉感和仪式感;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或降级处理。着力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切实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激励全县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