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区信访领域存在问题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XX年以来,我区通过扎实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解决,全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各项积案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当前区内问题楼盘、非法集资、重信重访、信访老户等问题依然突出,不稳定因素和不确定风险仍大量存在。综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市区同城遗留问题多。作为市中心城区,有些问题楼盘原是市直单位主导,但因在中心城区内,按属地管理原则都交由我区主办,导致我区较其他县区负载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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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好。一是信访专业人才匮乏。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关注点大多放在信访维稳方面,忽视了信访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在提升信访干部数据管理分析能力、攻坚化解矛盾能力等方面有欠缺,部分单位信访专干更换频繁,单位内部“传帮带”工作不到位,新任信访专干无法快速上手,导致频频出现基础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二是信访干部士气不足。任务非常繁重,信访干部常年“52”“白+黑”工作,但是全区九成具体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因身份原因无法享受信访津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三是激励机制缺乏。信访工作相关激励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部分单位未正确看待“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认为信访工作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做好了没有激励,做不好就要追责,一定程度上存在厌倦情绪。

 

八是部分群众民意表达理念不端正。一是部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认识不够。全区各单位《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力度还不够。部分群众“信上不信下”,片面认为找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经常扬言赴京省访;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信访渠道才能解决问题,且信访成本低,盲目走信访渠道;“信多不信少”,为了引起领导重视,一个问题多级、多部门反映,造成重复上访;“信闹不信理”,法制观念淡薄,秉持着“大闹快解决、不闹慢解决”的想法,或仗着自己年老体弱,常年缠访、闹访。二是部分群众诉求过高。由于诉求过高或无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导致不断重复上访。三是不熟悉政府职能部门职责。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低,不懂政府职能部门运作机制和职责范围,认为信访部门就是解决问题的地方,加大信访工作量。

 

九是工作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够。一是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够。源头预防力度还不够,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矛调的部门、机制、措施很多,但在基层工作多有重合,需要对资源、力量、机制进行整合。二是是信访部门被动大包大揽。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及司法调解等渠道专业性强,涉法涉诉问题有时成本较高、程序复杂,基层群众在个人利益受损时,诉求迫切,没有足够耐心去寻求行政、司法调解,而是更偏向于直接到信访部门表达诉求,信访部门存在被动大包大揽的情况。三是同一案件多头交办现象突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督查室、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等多部门多头交办同一事项的现象,重复交办,责任单位“应接不暇”,这样既浪费了资源,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