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消防车通道是指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城市各级道路、消防车取水通道和居民住宅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此处隐藏9508字,下载后查看---

第二十七条停放,是指车辆停车后驾驶员离开车辆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包括: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等。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老笔杆学堂 laobigan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