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高质量推进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贯彻党的大、省第次党代会精神,补齐城镇发展短板,探索城市更新新路径,全面提升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我市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创建工作与城镇实际相结合,按照城镇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风貌特色,合理确定更新方式。明确发展主题,挖掘优势亮点,彰显地域特色、形态特色、产业特色,形成具有不同示范意义的风貌特色镇高质量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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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开展方案编制工作。列入创建名单的实施主体应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六个一批”工作内容,选择三个以上有机更新改造区块,制定好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行动方案。方案编制要充分衔接相关规划,梳理城镇空间格局及特色要素,明确城镇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功能、整治提升的重点类型和重点区域,制定建设项目总体安排。

(三)制定完善工作指引体系。做好全市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技术体系框架研究,制定编制导则和技术指南,研究形成兼顾创意点亮、最美江南、业态激活、全龄友好、设施修补、高效治理等方面内容的有机更新改造专项技术体系。建立健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的标准和评分细则,充分考虑示范镇的差异性,对特色化、创新性的工作予以更多分值权重倾斜。

(四)有序推进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部门协同和多专业综合,探索风貌特色镇项目“规建管运服”一体化模式。研究制定项目闭环管理制度,实行项目建设“月度通报、季度评比、年度考评”机制,确保创建项目有序推进。按照“分类验收+分批验收”方式开展验收工作,成熟一批验收一批,验收一批评价一批,由镇(街道)向所在县(市、区)风貌办提交验收申请,经同意后由市风貌办开展综合评比。

(五)切实加强可持续长效运维。

推动产业和城镇建设互补,以产业的可持续促进城镇建设和运维高质量发展。培育引入综合集成运营商,明确激励政策,鼓励新消费、新场景应用,激活城镇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完善政府主导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政、产、研、金”等多领域的行业优势,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城镇综合可持续运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形成市统筹、县推进、属地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由市风貌办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加强横向联动,配合开展政策制定和机制创新;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供给和宣传发动;相关镇(街道)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通过综合评价的示范镇给予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按市、县财政各%配套,分三年奖补到位)。鼓励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并积极向上争取省以上补助资金。依法依规推进存量资产有机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城乡增减挂钩指标,加强对风貌特色镇示范项目土地计划指标的要素保障。

(三)加强人才支撑。

市风貌办建立市级专家团队,落实技术专家服务制度,探索建立规划师负责制,由规划、建筑、景观、运营等方面专家对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把关和指导。县(市、区)风貌办要全方位、全周期参与指导服务,加强与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定期开展面向县镇两级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工作纳入对部门和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推进有力、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县(市、区)、镇(街道)予以褒扬激励。市风貌办对各地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县(市、区)应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廉政监督。

(五)加强舆论宣传。统筹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对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广泛的社会认知度和百姓认同感。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有效吸取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建设意见。加快梳理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一批“最佳实践”,着力营造争先创优、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