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年起,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函〔*〕*号),开始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通过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的“*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开展任务派发,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检查录入等工作。

*年*月*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建设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集成“信用评价”“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综合分析”“实战练兵”“稽查管理”等工作模块,基本实现所有数据归集的“智慧监管”,并同步更新完成“两库一单”,即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应用智慧监管系统“综合执法”模块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库和企业信息库,根据检查事项清单,通过系统(企业属性标记等相关信息)随机抽取企业,派发县区或直接随机派发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使用专用“环境执法”手机录入,既实现了检查保密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每季度执法检查情况在市局官方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年根据年初制定的《*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按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目前,已检查企业*家,发现各类问题*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起,罚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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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方法路子。一是明确抽查事项。针对环境执法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我局根据职能划分,合理分工,进一步明确随机抽查事项。二是建好“两库”。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抽查对象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地址、检查事项、检查内容等核心要素。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具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邀请专家型人员参加,以保证抽查质量和效果。三是制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省生态环境厅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突出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的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等要素。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字〔*〕*号)相关要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开展前制定严格的抽查实施方案,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由各参与部门参照风险等级共同确定抽查比例。抽查前,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二是明确职责划分。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职责分工,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违法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录入*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好本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号)要求,科学制定并认真完成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兄弟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