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区街道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督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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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讨论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交办督办执法举报投诉案件;
.对于存在执法权限、法律适用、部门衔接等重大争议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研判,加强协调;
.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应确定专人作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对本人所发表的意见进行确认、签名;
.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本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单位人员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