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持续扩大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县域经济能力,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困境。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活水不断流向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县金融中心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数据核实、调查问卷征询等方式,对我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进行了调研走访,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我县仅有一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XX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起初是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我县政府出资4900万元,占股49%,参股XX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加大了政府的入股比例,增资400万元,占股达到53%,控股XX融资担保公司。

(二)业务规模逐年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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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

尽快安排财政预算,建立县本级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进行使用管理,落实“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降低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风险和压力,打消公司风控意识过强的顾虑,促使企业放开手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设立当年可向省财政按照资金池规模的50%申请一次性补助,以后年度按照资金池代偿支出的50%向省财政申请补助,降低县级财政资金压力。

(五)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引导企业把握好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突出主业、做精专业,提高稳健发展能力、服务县域经济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理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体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财政出资人管理职责,建立以服务小微企业为导向的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机制,重点考核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及占比、放大倍数、担保费率等,逐步弱化利润指标,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等的重要依据。金融管理部门将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落实情况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供给、银担合作、落实尽职免责等方面的督导,适时开展评估通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同时对国有金融企业董事、监事等领导人员,建立正向激励与竞选机制,定期对高管人员进行考评,切实提升高管人员金融专业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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