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村闲置房屋资源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为全面掌握目前我市农村老旧村寨闲置房屋基本情况,民盟XX市委按照中共XX市委安排,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市各县(区)展开调研,旨在了解各县(区)实际情况的同时,将群众意向与国家政策相结合,分析并提出利于改造再利用我市农村闲置房屋的方案,共同寻求解决或者盘活闲置房屋及土地的对策建议,为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利帮助。

  一、当前我市农村闲置房屋资源现状

  此次调研组共走访了我市八个县区,每个县(区)调研一个行政村30户人家及1名村干部,总计样本量为240户农户、8名村干部,相对全面的对全市农村闲置房屋状况有了一定了解。经对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当前我市农村闲置房屋状况有以下特点:

  1.闲置总量比较大。此次调研的240户农户中,家里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有141户,有闲置房屋的农户占调研对象的比例为58.75%;通过向村干部进行座谈了解,作为样本的8个村共有农户4144户,共有住宅4447栋,其中闲置住宅451栋,闲置率为10.14%。由此可见,当前我市农村闲置住宅现象普遍,总量较大,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2.房屋来源相对固定。在有闲置住宅的141户中,房屋来源为起新房后旧房未拆的有64户,占比45.39%;来源为老人家离世后遗留的有51户,占比36.17;其余来源为在城市买新房、由于老房区位不便另租房住等等。可见闲置房屋来源相对固定,多为家庭内部原因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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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摸清底情,分类处理。由政府牵头对全市农村目前闲置房屋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在弄清底数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对于可复垦为耕地的农村闲置住房用地,强化对“一户一宅”的宣传工作力度,动员群众复垦;对于耕作层修复和生产设施条件建设难度大而不宜再复垦的农村闲置房屋用地,应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修订,一方面可将部分闲置用房及其用地调整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另一方面可探索其商业化用途,适当为发展乡村工贸、休闲服务、乡村旅游等产业提供用地空间,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2.探索改革,强化保障。农村房屋闲置的实质是宅基地的浪费。为此应加快探索农村闲置用地和闲置农房产权结构分置改革。借鉴农用地的“三权分置”改革经验,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的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激活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权能,为闲置宅基地在乡村振兴中能以商业化形式开发利用做好制度安排和保障。

  3.发掘优势,突出特色。在闲置房屋商业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充分发掘当地的资源优势和潜在的文化特色,注重绿色发展,突出农村特有的乡土文化。借助当地的地势和现有的植被、作物,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旅游观赏点,包括凉亭、村民活动设施等休闲娱乐场所,丰富人们的生活,同时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推动建设“一村一品”特色村,使广大村民共享乡村振兴的美好成果,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4.产业融合,同步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产业是关键,群众参与是基础。因此要注重激发广大农民的创新创造力,借助政策支持和地方建设,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当地经济进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背景下,通过对农村闲置房屋资源的商业开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户利用家庭可用资源发展制造业、手工业等小农产业,带动村庄服务业和农业提质升级,做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

  5.发挥政府和市场机制的联动作用。政府、市场是盘活农村闲置房屋资源的重点调控者和间接参与者,因此,农村闲置房屋资源利用在路径选择上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外部市场机制的联动作用。一方面,要坚持以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为主,发挥市场的引导和管控作用,自上而下对农村建设作出规划指导;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吸引外部企业来村投资开展经营性活动,既解决闲置房屋资源浪费又扩大就业。通过政府和市场机制的相互作用,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闲置房屋的开发利用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