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为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全区财政改革发展的整体水平,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xxx创新镇(街道)财政管理体质实施方案(试行)》及《xxx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局负责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的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考核组织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考核方法的制定完善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局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综合科、教科文科、行政执法科、金融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资评审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为成员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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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包括收集资料、评分测算、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环节。评分细则及分值于年度考核前确定并公布。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评获得先进的小组,由局党组发文予以通报表彰。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个人评比表彰的依据之一。

六、附则

本办法由局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