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3-09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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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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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报送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残联等),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于10月31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2.监督检查(2023年7月-10月31日)

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7月-10月31日对所辖所属医疗机构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3.重点检查(2023年7月-10月31日)

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有关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