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区纪委监委坚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通过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实施了一系列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有效措施。
一、主要做法
(一)发挥前哨作用,破解上级监督“远”的难题
上级监督由于受空间距离远和地域熟悉程度差限制,监督方式存在实地监督少的现象。区纪委坚持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为上级监督当好“千里眼”“顺风耳”,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推动区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探索尝试建立“三报告、两台账”的工作模式。三报告分别是向市纪委联系监督检查室报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报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推进得力;报告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确保存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建立了《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备台账》,提醒区委书记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建立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管理台账》,提醒区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促进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让上级监督由“远”变“近”。
(二)强化三项机制,破解同级监督“软”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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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监督主体已经明确但履行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意见》明确了党组织“一把手”是全面管党治党监督主体,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专责主体,班子成员既是监督主体又是监督对象,但实践中一定程度存在,党组织“一把手“抓”、纪检监察机关“管”、其他班子成员“看”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分权制衡,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和滥用。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将“一把手”一人掌握的多项职权改为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深化现有公开制度,以决策公开和财务公开为重点,推行群众点题公开,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如实准确地向群众公开,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监督制度建设。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推动民主生活会常态化,“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组织约谈函询以及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作出说明。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在年度述责述廉中报告参加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推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
三是贯通各类监督,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