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调研报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域社会治理中的运用探索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着力在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上下功夫,有效破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难题,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1个、第一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打造出“余热映初心”调解室、“廖大姐”心理疏导室等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多元解纷名片,取得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由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继承弘扬了“枫桥经验”的优良传统,并创新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已经从过去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拓展到了预防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成为新时代预防化解社会风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近年来,总书记多次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作为一种地方治理的特色经验,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标杆”意义愈发凸显。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孕育形成的重大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孕育形成了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总书记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枫桥干部群众运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形成了党组织领导的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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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县密切联系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吸纳“五老人员”、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等群体进入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信息员网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维护民利,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同时,县积极搭建“线上+线下”调解平台,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快捷方便的解纷途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也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诠释。

(三)必须注重用好改革创新这个“手段”

当前的中国社会存在多样性的利益诉求和多元化的价值观念,社会治理具有领域扩展、难度增大、压力渐强的趋势。同时,由于创新治理模式供给和治理机制升级不足容易导致社会治理领域的内卷问题提升系统集成和回应能力,积极探索有效治理方式。如何有效匹配供需、整合资源、提升效能,是县域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从县推动矛调中心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体化运行经验来看,通过注重系统集成创新,加强智慧治理,既满足指挥调度和任务分流的需求,又可以利用大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起到多元主体沟通交流、矛盾纠纷预警、协助考核监督作用,提升了行政效能、激发了社会活力。(四)必须坚持处早化小这个“原则”

最大限度把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是“枫桥经验”的突出特点。基层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稳则全局安,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下移、力量必须下沉、保障必须下倾。县通过构建排查、化解、稳控工作闭环,打造矛盾纠纷防控网,有效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因此,必须完善基层司法机关、基层党组织、社会调解组织之间的衔接机制,注重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多元参与,联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调解组织,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经过60年的发展,“枫桥经验”已经在很多领域开花结果,已经不仅仅限于社会纠纷解决,也成为我国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及现代化治理先进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实践证明,“枫桥经验”与推动县域社会治理领域紧密结合,既能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新风采,也可以为现代化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使得社会矛盾治理步入健康稳定、高效运行的轨道,进而实现宜居宜业,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