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基层改革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X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步入正轨,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逻辑,以此构建职能体系完备、运行科学高效、各方协调联动、改革效应明显的工作格局,并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X县委编办组成工作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本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审视,梳理汇总改革过程中既有成效的经验,发掘改革实践中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现状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当前,全县15个乡(镇)均设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全县核定编制150名,实际工作人数达180人。综合执法队的核心职能即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根据县级执法部门委托,集中行使有关乡(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草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权和相对集中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的执法信息报送工作。除常规性执法工作之外,还需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等阶段性执法活动。

(二)乡镇赋权指导目录事项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水平。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全面履行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支持乡镇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结合实际情况对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住建等10个赋权部门及15个承接乡镇可以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下放,2020年12月19日,县政府办通过《关于印发《X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157项)的通知》》,明确将1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57项权力(150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许可权)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签订乡镇赋权事项授权书,要求赋权单位在权限下放后设置过渡期,对下放权限工作随时进行指导,及时纠偏正向,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使乡镇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

---此处隐藏3203字,下载后查看---

各乡(镇)政府和各行业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乡(镇)综合执法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杜绝出现“业务无人指导、问题无处咨询”的尴尬局面。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到执法工作比较成熟的县区或者部门进行观摩、交流,使乡镇执法工作在执法取证、处罚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及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督促各授权单位严格按照“谁授权、谁培训”的原则,以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案卷装订等为重点,大力开展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并且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争取专项经费配置执法设备

建议省市给予专项配套资金,并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强化经费管理,落实好综合执法队的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和执法记录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和执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