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指出了明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近日,蔡奇同志在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上对落实好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新时代新征程,必须进一步增强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具体化责任清单,坚持一体推进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完善督促检查、述职评议考核、追责问责机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一、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内涵及各主体责任界定

总书记指出,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鲜明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重大问题,对于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机关党建领域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接连出台,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得以逐步明确。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GCD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十九大党章首次明确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提出“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年召开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细化党组(党委)承担的机关党建责任。2020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委(党组)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领导11个方面的责任内容。课题组认为,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对部门党组(党委)提出的职责要求,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原则性,其中的“主体”指部门党组(党委)和全体成员,“责任”指党组(党委)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领导责任等。

(二)新时代机关党建各主体及责任界定。随着新时代机关党建领导体制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党委)、机关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机关党建主体的职责定位与相互关系更加明确,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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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既是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践中,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从思想认识、职责定位、督查考核、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行动上的自觉。必须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综合运用重点发言、集体研讨、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探索评学、考学、督学、述学机制,打造理论武装工作“示范组”,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二是及时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落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最新要求,把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第二,明确职责定位,构建党建主体责任体系。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必须全面准确知责明责,协同各主体履职尽责,构建权责分明、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一是以党内法规为遵循,制定明确的责任清单。建议各单位党组(党委)全面梳理制度规定,建立具体到事、明确到人的责任清单,压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使党建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二是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各主体高效沟通联系机制。调研中,超过40%的受访者建议“建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党委)、机关工委各主体高效沟通联系机制”。建议继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区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各单位党组(党委)在每年年初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同时,及时向机关工委通报本部门本单位党建情况和规划,领导督促机关党委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三是机关工委应履行好指导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职责。运用机关党建督查、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指导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将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第三,激发制度功能,完善督查考核各项机制。督查考核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具有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必须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把标准立起来。建议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提高机关党建考核在党委、政府组织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将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并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推动树立用工作业绩和成效来检验机关党建成果的理念。二是完善全方位管理,把过程严起来。定期对党组(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做到经常性调度。推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工委等共同参与评价,统筹考虑巡视巡察、社会评价等各方面因素,构建全面、科学、完备、有效的动态评价机制。三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结果用起来。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反馈,以此作为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约谈、问责制度,对重点单位实行挂牌督改,推动各级党组(党委)把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抓党建工作水平。打铁必须自身硬,打好机关党建这块“铁”,党组(党委)成员自身能力水平必须全面过硬。调查结果显示,超过50%的受访者指出,要加强学习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能力素质。一是注重配强班子。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党组(党委)成员的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把抓党建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让党的意识强、有党务工作经历、做党建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分管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到机关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了解实际情况,科学分析机关党建工作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