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性决定是党和国家行政机关为部署所属全局工作,或采取某种重大举措而使用的一种公文,用它来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部署性决定有时也由会议直接发出,或经某次会议讨论后发出。
2.写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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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组成。事由的用语要高度概括和准确,防止标题过于冗长。
标题下的时间标示是发文日期,也可以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次会议通过的,会议名称要用全称。
(2)正文
部署性决定的正文,一般先要写清决定做出的原因、目的和意义,以使下级机关领会决定的意图,便于贯彻执行。接着写清决定的具体事项,可分条分类叙述和说明,说明做什么和怎样做,以及做得好应给予的奖励,不执行将受到的惩处。每项内容均应明确具体。
部署性决定的中心部分是有关决定的具体事项部分。说明决定的目的和意义时,要有简单的分析论证,叙述具体事项要庄重,详细并切实可行,有关奖惩的用语要注意把握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