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22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3日--4月5日,五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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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安排好广大学生的假期生活,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及其它各个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各院(部)、校直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值班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好假期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4、后勤处要安排好假期期间的`餐饮、物业、交通班车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假期期间的班车车次仍参照班车运营表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x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