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第二条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xx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三条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活动,着力加强党对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为xx公司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第二章工作职责

---此处隐藏1695字,下载后查看---

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后应当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条以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通报、纪要,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发。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则由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