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 来源:网友投稿

成立2个环保专项督查组,具体组划为:

(一)第一督查组

组长:XXX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XXX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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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环保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督查作为检验工作、查找问题、推进整改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纪律。把实事求是贯穿督查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督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督查人员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坚持压力传导。督查组要坚持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综合采取通报批评、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追责问责等措施,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各部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环保工作短板。

(四)突出督查重点。督察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做到精准聚焦,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工作,及时反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推动重点区域环境和环保重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