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主题发言材料:对提高我国粮食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的思考与探索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粮食稳、天下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安全问题则是国家安全问题的基础,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更好地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可以说如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长期的课题。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中国粮食产量从1949的1132亿kg到2019年的6638.5亿kg,实现了由粮食生产长期供给不足向粮食生产供求基本平衡转变的巨大成就。但同时也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由于人均耕地面积少、人口基数大、地力弱化、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存在,粮食生产的风险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的粮食生产、供给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粮食危机风险加剧。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把保障14亿人口的中国粮食安全重担扛好、扛稳,确保饭碗端得牢、端得稳。

粮食安全风险管理一直是农业风险管理的热点问题,前人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在研究方式上,张峭等[1]对农作物生产风险进行界定和计量研讨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农作物风险分析的步骤、方法和模型。王秀芬[2]、许才明[3]、张晓艳[4]等分别对吉林、山东等区域性的农业粮食生产风险进行研究,表明各地由于气候等多方面原因差异,粮食安全面临的风险也有所区分。曾小燕等[5]对极端天气、粮食产量波动与农业天气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表明平均气温、降水、日照变化均存在对粮食产量影响的最大值,影响呈倒U形结构,说明粮食生长需要稳定的气候条件,气候风险会对粮食生产产生负面影响。郭晓东[6]、安毅[7]等对美国粮食作物生产风险管理工具、发达国家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美国综合利用衍生工具和收入保险管理价格风险,并通过合作社发挥作用成为农户管理风险的组织保障,欧盟以共同农业政策作为防范价格风险的政策基础,注重发挥合作社在规避市场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本研究从影响中国粮食安全抗风险能力的因素入手分析,提出风险防控的意识、基础和体制机制等几方面的建议,以期不断提升中国粮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1.关于粮食安全的风险及风险管理

经济学对风险进行了定义,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期望结果与最终结果之间存在非常大的不一致性,当期望结果与预期结果相差较大时,可以认为风险较大。按照这个定义,风险是可以被预期和衡量的,风险的大小可以用特定的方法进行测量。按照这个概念,可以对粮食安全风险进行定义,是指影响粮食生产、运输、加工、使用等一些列环节中的因素,往往是一些不能确定的因素,如自然环境灾害、市场情况变化等,如果对这些风险进行管理的水平和效果较差时就会产生风险就会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后果。粮食安全风险与风险一样,具有预期性、可测量性和不确定性。与风险的概念对应,风险管理是指过相关政策措施的举措和最新科技手段的应用来减少风险的不确定性,让风险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比如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农业综合支持保护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本质上都是广泛意义上的粮食安全风险管理制体系。

2.目前粮食安全面临的风险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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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应对农业风险,经常采取措施是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害,这种方式属于事后管理或者叫应急型管理,往往风险带来的损害已经凸显了。如果能把风险管理的任务前置,树立预防风险的意识更为重要。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突发事件和因素已由非常态化特征向常态化方向转变。因此要清醒认识和准确判断构成风险各种因素的演变规律,防止小风险转变为大风险。对粮食生产而言,减少损失很重要,但如果能够做到预防为主,在意识上,政策制定上,行动措施上都关口前移,则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

夯实粮食生产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中国粮食生产已经取得重要进步,但粮食很长时间的弱质化特点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要充分地认识农业弱质产业的本质,不断夯实粮食生产的基础,这是应对风险和挑战的前提。一要关注土地,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要管长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逾越。数量红线下还要保障耕地质量红线,确保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确保土地产出能力可持续,确保粮食有足够的播种面积,特别是小麦、水稻等口粮播种面积。二要关注科技要素,强化生物技术、装备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应用。重视新品种研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稳产高产的粮食新品种。注重农业机械装备在粮食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水平。三要关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强化农田水利设施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对农村道路交通、病险水库、输电设备、通信网络等进行检修,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建立粮食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建议国家成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对粮食安全和农业风险进行管理,对小农户防范风险提供指导,并规范一些NGO组织的行为。一是设立粮食生产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政府机构。认真研究发达国家农业风险管理经验,设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农业(粮食)生产风险管理机构(机关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承担研究、制定、执行、监督粮食生产风险管理的政策,开展全国粮食安全风险评估、区划以及风险工具开发等工作,管理粮食生产风险财政补贴资金。二是完善粮食安全风险管理工具和产品。丰富完善价格支持,包括最低收购价、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疫病防控、贸易合作等各种各样的政策工具。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创新发展期货、农业再保险、巨灾保险等金融工具,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位一体的产品和服务。三是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和调控机制。加强对粮食生产、销售、储运、进出口等监测,建立预警监测和市场信息会商机制。完善进出口贸易调控机制,合理安排中国短缺品种的进口,保障市场稳定。加强对外资进入粮食流通和加工等领域的监管,健全外资并购的审查和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