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集中整治活动,以“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自觉,扛起行业监管责任和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全力抓好行业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召开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安排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把握好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纪委监委制定并下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监督小组。进一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落实
(一)紧扣时限,开展冬春救助。2023年1月底收到上级拨入冬春救助资金X万元,救助受灾群众X户X人。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我局及时下发《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实施方案》,组织受灾的9个乡镇开展了需救助人员摸底调查,按照“户报(组荐)、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完成2023-2024年冬春需救助对象4439人,向上级申请配套资金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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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焦目标,加快重建进度。2022年“8.13”大暴雨造成我县倒塌房屋847户,已完工764户,为进一步加快倒房重建进度,通过成立督查组、联合县纪委监委等方式对倒房重建乡镇、单位开展督查检查10余次,下发交办清单及督办函26份。按照应急部财政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剩余未开83户开展资金上缴工作,截至目前已有75户倒房资金上缴至县财政局国库,剩余8户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三、立足长效,持续发力固成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纠改问题。各乡镇要对标对表认真排查、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结合各级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明确重点,坚持分类施策、辨证施治,精准开展整治工作。要持续开展全过程自查自纠,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严查速办新增问题线索,坚持动态清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治,主动公布整治公告和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宣传整治进展和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三)强化监管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紧盯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强化廉政教育,推进“风”“腐”一体整治。积极支持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专项整治、推进标本兼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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