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体会:变“浮”为 “沉”让党纪学习“纪”在心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此处隐藏0字,下载后查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到变“浮”为“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变“浮光掠影”为“沉吟低诵”,党纪学习教育要“入脑入心”,让党章党纪“纪”在心上。党纪学习教育是提升定力的基石,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必须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更加深入的学习境界,提升廉洁自律的政治站位,来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把新修订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力学笃行中增强对原文条款的理解;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不能只停留在“学”,不能走马观花、囫囵吞枣一带而过,要在“学”中不断向知规懂规努力,做到对党规党纪烂熟于心、如数家珍;要在“学”中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强化拒腐防变能力,树牢规矩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时刻保持思想警惕,永葆GCD人政治本色。变“心浮气躁”为“沉心静气”,党纪学习教育要“克勤克俭”,让勤勉为学“纪”在心上。勤奋学习,勤勉务实,是GCD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保持学习的刻苦勤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要素。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做党规党纪上的“清醒人”,不能把党纪学习作为一种任务、一种形式敷衍了事,要加强主动学习意识,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勤于学习党规党纪,定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纪律要求,坚持系统性学习,明确党员的行为规范;要勤于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吸收“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修身理念,努力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切实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勤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党纪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变“浮名虚利”为“沉舟破釜”,党纪学习教育要“见行见效”,让担当有为“纪”在心上。党员干部既要在风纪上“管住身心”,也要在事业上“放开手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归根到底目的在于增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结合,要以为民服务的成绩实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方面,拿出敢担当的魄力,敢于向困难“叫板”,勇于在发展中求新,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实干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另一方面,练就善担当的本领,要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基层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