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干部考核体系建设座谈交流会上的汇报发言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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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充分发挥优化考核体系作为干部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强化考核督导,拓展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功能,助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张蓝图绘到底,用精准考核激励争先创优。突出标准。将落实上级D委政府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履行管D治D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票否决”,一律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023年绩效考核方案将D的建设列在首位,分值占比进一步提高。突出指标精细。区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细化为D的建设、市对区考核指标、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综合评价、激励约束等6个大类31项具体指标和25项减分指标,严格对标市对区考核指标,突出发展重点,聚集**全区之力,支持全市发展的主战场。突出分类实施。按照单位职能及特点,精细化定制乡镇街道、D委和群团组织、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等不同类别考核指标。人大、政协、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均以委托考核的形式进行,使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一股合力干到底,用日常管理促使步调一致。加强上下交流。良好的绩效管理体系不仅仅是进行单方面的构建,而应是建立在双方不断沟通之中的。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区通过召开全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举办全区绩效考核业务工作培训,定期通报考核指标进度等方式使各部门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从而提高被考核单位对于绩效管理体系的认可程度,使被考核人员自觉履行相应职责,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引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与绩效考核“指挥棒”同频共振,从而实现绩效管理体系的高效率运行。加强督查指导。区绩考办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制度,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绩效指标完成进度、质量和成效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对进展情况不理想的指标,即时下发绩效改进通知单,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2023年以来,区绩考办联合两办督查室,对年度工作滞后或落实中心工作不力的单位下发绩效改进通知单、交办函7次。加强平时考核。实行“双通报”制度,做到既有正向激励,又有负面约束,让平时考核成为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班子推动重点任务的动力之一。平时工作受到中央、省、市D委政府表彰的均可以量化加分的形式体现在年终考核结果中,把功夫和力气下在“平时”而不等到“评时”。

一把尺子量到底,用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作为。坚持有为者有位。对承担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排名单列第一的单位,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对获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的牵头单位,绩效考核直接晋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嘉奖和物质奖励。对分管工作受到上级D委政府通报表彰或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提拔、进一步使用对象。自2021年以来,**区对获得真抓实干表彰、在全省全市创造先进经验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精准激励,全区共12人得到提拔、进一步使用或职级晋升。坚持优秀者优先。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直接挂钩,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或“良好”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按照65%的比例折算计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得分,直接影响领导班子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的干部,可缩短晋升年限或优先晋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正向引导,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让“躺平者躺赢”。对承担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末位的单位,确定为“合格”及以下等次,单位的领导班子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等次,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

汇报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