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县应急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X〔2024〕X号)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结合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坚持“小切口、大深入”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持抓现行、抓典型、抓案件,聚焦具体问题、具体线索、具体舆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提升一轮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总体要求

从2024年4月至10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纠治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执行“四个一律”要求不严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安全执法过程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案谋私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和执法对象反应问题敷衍塞责、久托不办等问题。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全县安全生产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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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工作当作今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当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贯彻落实“两个至上”总要求和县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整治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领导。各单位以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整治,统筹协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履职尽责,积极协调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整治,狠抓各项整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整治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报送。请各单位每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局安监股。同时,各单位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受理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安全生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