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巡视组(巡察)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巡察)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十八大以来,县委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主责、负好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坚守责任担当,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职责,始终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以系统配套的推动机制为抓手、以坚决逗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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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带动全县干部队伍务实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结合主题教育,县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开展三走遍一深入活动,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有力推动了走基层活动常态化。同时,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

(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准则》高标准要求自己,用六大纪律约束自己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主动报告了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

巡视组各位领导,十八大以来,县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全县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视为契机,一如既往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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