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作出了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我们务必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一、深刻认识坚持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这个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对于确保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领导中国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我们党在新时代应对“四大考验”、避免“四种危险”、克服“七个有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始终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自我革命不断发现和消除自身生长的毒瘤,成效显著。仅2017-2022年5年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即立案306.6万件,平均每年61.3万件,给予各种处分299.2万人,平均每年59.8万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即有261人,平均每年52人。这些数据有力证明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力度之大、实效之大。

(二)通过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党长期治国理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反“四风”同样是党的自我革命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反“四风”,促使我们党的广大党员干部“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坚守底线、追求高标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见不贤而内自省',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而为党长期治国理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自我革命,在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同样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仅2017-2022年5年间,即查处“四风”案件56.8万件,平均每年11.4万件,批评教育和处理82.3万人,平均每年16.5万人。这些成绩与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一样,证明了党的自我革命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意义。

(三)为国际共运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GCD在取得革命胜利后成为执政党,如何能经受执政的考验,防止变质变色变味,保持执政地位,是各国GCD(包括尚未取得国家政权的GCD)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早在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即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总书记又将毛泽东提出的“两个务必”发展为“三个务必”:“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两个务必”和“三个务必”均是党的自我革命要解决的重要任务和达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我们党多次与越南、古巴、老挝等国执政党举办治国理政理论研讨会,探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执政地位,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经验教训,从而使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意义超出了中国国界,为国际共运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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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强化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一)党的自我革命必须依规依法进行。党的自我革命必须依规依法进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立法机关和党内立法机构制定了多项调整和规范涉及党的自我革命的法律和党内法规。目前涉及规范党的自我革命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涉及规范党的自我革命的党内法规主要有:《中国GCD党内监督条例》《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国GCD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的自我革命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哪种途径,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的工作尚未制定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情况下,则应遵循法律和党内法规的相应原理、原则。

(二)依法治国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目标。党的自我革命的直接任务是反腐败和反“四风”,而反腐败、反“四风”是为了建设风清气正、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何时候,党的自我革命均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正确方向,不能走偏。依法治国之所以是党的自我革命的目标,而且是重要目标,是因为中国GCD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国家的目标就是党的目标。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自我革命当然必须围绕这个目标进行: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凡是脱离这个目标,不利于乃至妨碍依法治国的,都应该通过党的自我革命的途径予以纠正。

(三)党的自我革命与依规治党是新时代管党治党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党的自我革命是依规治党的运作形式,党内法规是党的自我革命运行的方向盘和控制器。党的自我革命必须遵循党内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为此,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党内法规,如推进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反腐的党内法规,规范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核查和公示制度的党内法规,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银行、证券所、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海关等涉及公职人员财产信息和其他个人相关信息互联互通的党内法规等。这些方面的党内法规有的现在已经比较完善,有的尚付阙如。对目前尚未制定或尚不完善的党内法规,党内法制机构应尽快制定,以切实保障党的自我革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四)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然有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目标的实现。法治是以权力制约、限制权力滥用、消除腐败、保障人民监督权为前提的,而这恰恰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因此,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然会有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厉行法治必然促进反腐,没有法律和制度对权力的制约,反腐不可能取得成功。我们党要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必须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监督相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