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GCD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GCD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

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

党的XX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入理解《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党的XX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稿。2024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办法》稿。《办法》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GCD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四个方面内容,27条,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性质程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助于广大党员提升思想防线,增强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态度。《办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队伍质量整体跃升。

(二)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些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但一直未对概念作出完整的界定。2014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规定了组织处置的程序步骤。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GCD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规定了限期改正、除名处置的具体情形。《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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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及时、严肃地开展起来。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搞好制度衔接,正确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

(一)强化教育培训,推动执行规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突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履行《办法》赋予的职责。要抓好理论教育学习,持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突出抓好党员入党培训、集中培训,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记在心、学到手。要搭建党性教育载体,发挥革命旧址、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作用,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在亲眼看、亲耳听、亲身悟中弘扬光荣传统、践行初心使命。要注重业务教育培训,围绕基层治理、乡村全面振兴、项目建设等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特点,依托党员集中轮训、固定学习日等载体平台,因人制宜组织党员“充电赋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处要精准。《办法》涉及的具体表现多,容易在认定标准、程序步骤、具体处置上出现问题,要防止执行《办法》具体规定时悬空、缩水、跑偏、走形、变样,就需要科学、精准、有效把控。要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发挥“支部管到人头”优势,完善党员档案管理流程,健全组织生活纪实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旁听列席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要树立分类管理理念,根据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新兴领域等不同党员群体特点,实行分类式、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定期组织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严格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对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落实专人帮教措施,督促按期改正。

(三)注重作用发挥,推动督促落实。督促检查是推动《办法》落实的重要手段,既要督任务、督进度,又要督成效、督反馈,只有督促检查及时、全面、规范、严格,才能有力推动《办法》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要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途径,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制度,根据“就近、就熟、就便”原则,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参与小区治理等工作,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任区”等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健全党员应急动员、平战结合机制,结合岗位职责和专业特长,成立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先锋队”,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大战大考中迅速集结下派、彰显先锋本色。大力培树先锋典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落实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等跟踪培养措施,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人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全面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学习《中国GCD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GCD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以《中国GCD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为镜,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坚决杜绝不合格行为。加强对身边党员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共同维护GCD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