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锡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意分管部门设立“小金库”;涉嫌职务犯罪,涉嫌徇私枉法罪,收受涉黑犯罪嫌疑人财物后,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收受涉案人员财物。2020年1月20日经市纪委市监委报请市委常务会会议审定同意,决定给予盛锡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李昌华违纪违法案
李昌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涉嫌受贿犯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20年8月24日经市纪委市监委报请市委常务会会议审定同意,决定给予李昌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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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案一整改”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处理决定。2020年3月9日、2021年1月6日,中共铜仁市公安局委员会分别制定印发了《盛锡明和金超违纪违法问题“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李昌华违纪违法问题“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2020年3月9日召开中共铜仁市公安局委员会第10次党委(扩大)会,通报了对盛锡明、金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2020年9月11日召开中共铜仁市公安局党委会第24次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关于给予李昌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通知》。
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深入剖析原因。2020年6月21日,铜仁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了盛锡明和金超违法问题“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对照剖析发言,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检视剖析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2021年2月2日,中共铜仁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了李昌华违法问题“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对照剖析发言,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检视剖析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
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20年10月11日,针对盛锡明、金超、李昌华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情况,铜仁市公安局召开了“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以案明鉴、以案示警,使全体党员民警和职工、辅警受到深刻启迪和警示。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支部及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大会,通报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
铜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