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以“家和院净室洁人美”为创建标准,通过发挥妇女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独特作用,开展“绿色环保、庭院清洁、居室美化、家庭健康、家风传承”等五项活动,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2020年计划评比表彰美丽庭院示范户40户,促进家居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和谐和善和美氛围日益浓厚。

02.时间安排

2020年全年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对照“美丽庭院”创建的标准,按照年度创建目标,确定创建对象,指导创建工作,11月份报送相关资料,组织评比验收。

03.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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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抓落实。要充分认识“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将“美丽庭院”创建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创新思路和举措,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

2.广泛宣传强引导。注重以“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和“巾帼传习走基层”活动为重要平台,面向农村妇女和家庭,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吸引和凝聚妇女群众。在“潜山女性”公众号开设“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动态栏目。积极培树、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示范户、示范点,生动展示广大妇女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有利于创建工作推进的良好氛围。

3.完善考核重激励。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通过深化规划设计、考核指标设置等措施,引导、推动美丽庭院优先创建。关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动态,通过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好中选优的方式评比出2020年美丽庭院示范户,同时,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纳入妇联系统年度目标考核。

4.健全机制促长效。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深入实地加强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评选“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先进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挥美丽庭院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分享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建设成果,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