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建议的一种重要类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堵塞监管漏洞,避免更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
(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一种推进源头治理的非诉监督方式。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不同于刑事或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抗诉等监督方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一种诉讼外的监督方式,属于软性监督。例如,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机关无需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或者停止在执法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诉前调解类似,但是又不同于诉前调解,是协商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以一种非诉讼行为替代诉讼行为,从而减少更多诉讼行为的产生,丰富了我国多元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节约诉讼资源,提升矛盾纠纷解决效率。
(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从源头预防犯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预防矛盾纠纷于未发或解决矛盾纠纷于萌芽的重要手段。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的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或者社会危害性尚未明显呈现出来的苗头性问题。但是这些存在的问题,可能会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从而导致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避免更多危害后果或潜在的危害后果产生。
(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具体实践。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的重要体现。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对象来看,基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是主要群体之一。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目的看,其中重要一项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检察机关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前的深入调查研究及交流沟通,发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执法司法、行政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规范司法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而避免更多涉法涉诉行政纠纷在基层社会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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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地方党委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领导。应坚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从整体上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积极向地方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本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效果,争取地方党委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健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保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复、落实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效果。如,2023年,中央政法委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核。检察机关也应加强向本级党委汇报,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核,从全域高度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同时,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多方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合力。
(二)增强检察建议制发过程中的专家参与。专家意见是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确保司法办案专业性和客观公正性的关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采取“案件化”办理形式,这要求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司法化,体现办理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性。由于司法办案中的一些问题专业性较强,如环境污染程度测算及环境修复费用等,邀请专家参与必不可少。听取专家意见不限于在检察建议制发前,可以贯穿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全过程。在检察建议制发前,可以就环境污染等专业性问题,征求专家意见。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时,可以邀请专家参与,向被建议单位解释专业性问题,解答被建议单位就专业性问题提出的疑问。在检察建议制发后,邀请专家参与被建议单位的整改效果评估工作,就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发表专业性的评估意见,促进被建议单位“真整改”,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察建议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建议工作,可以借助第三方的中立性,提出客观性的意见建议,进而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源头治理效果。尤其是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送达被建议单位时,应更多采用宣告送达方式,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其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也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检务公开的体现,可以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更加规范,让更多人了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尤其是有较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探索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转化的重要一环。
同志们,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为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